主旨:本公司所代理之「瑞士寶盛美元中期債券基金」與「瑞士寶盛總回報基金(未核備)」合併,並以「瑞士寶盛總回報基金(未核備)」為存續基金,「瑞士寶盛美元中期債券基金」為消滅基金。
說明:
一、「瑞士寶盛美元中期債券基金」主要投資在美國三至五年期的債券,近一年指數收益率大幅下滑至0.7%,由於美國固定收益殖利率長年走低,再加上通膨升溫壓力,美國固定收益市場將面臨極大挑戰。為提升基金經理效益,經境外基金機構審慎評估後,決定將「瑞士寶盛美元中期債券基金」與「瑞士寶盛總回報債券基金(未核備)」進行合併。
二、本基金合併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12月26日金管證投字第1010057532號函核准在案。
三、 合併基準日:中華民國102年1月17日
四、為因應合併作業之基金庫存核對進行,本公司將於102年1月14日至102年1月17日暫停「瑞士寶盛美元中期債券基金」申購與轉入交易(含定期定額申購)。投資人自即日起至民國102年1月11日下午3點前,可提出基金贖回、轉申購或基金停扣之申請,若未於暫停交易前提出申請,投資人所持有之資產將等值合併至「瑞士寶盛總回報債券基金(未核備)」。
投資人權益如下:
1.提出基金轉換、定期定額停扣並轉換申請:投資人可於上述指定時間內提出基金轉換或定期定額停扣並轉換申請,本公司將提供本基金既有投資轉申購本公司總代理之「瑞士寶盛基金系列基金」免轉換手續費之優惠。
2.提出基金贖回、定期定額停扣並贖回申請:投資人可於上述指定時間內,向本公司提出贖回申請。
3.若投資人未於最後贖回日前,提出贖回、定期定額停扣或基金轉換申請:則於102年1月17日營業時間結束後將投資人所持有之「瑞士寶盛美元中期債券基金」單位數,自動轉換為等值未核備基金之股份;定期定額投資人除將102年1月17日營業時間結束後將所持有之「瑞士寶盛美元中期債券基金」單位數,自動轉換為等值未核備基金之股份外,並於每個約定扣款日持續扣款買進合併後存續基金「瑞士寶盛總回報債券基金(未核備)」,直到投資人提出停扣申請為止。在基金合併後,由於存續基金未經主管機關核備,因此無法接受新申購與基金轉入之要求,亦不得要求增加扣款金額或增加扣款日期。
4.合併基準日當日將計算「消滅基金」及「存續基金」的資產價值,訂定換股比率。各該消滅基金投資人將依據其持有的基金單位價值,獲得等額價值的存續基金單位數。
五、如對合併作業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您的理財顧問或致電本公司客服專線:0800-086-081,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