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通知依台灣集保結算所(下稱「台灣集保」)105年11月21日結基國字第10500257781號來函指示,將調整申購及買回之作業時點,詳細說明如下:
自106年1月1日起,康和投顧之申購/買回/轉申購交易收件截止時間點由「下午3:00」調整為「下午2:30」:
1. 因應主管機關外匯市場穩定匯率管理需要,並提升投資人兌換外幣匯率資訊之透明度,台灣集保將銷售機構下單截止時間提前,因此康和投顧之申購收件時間也自下午3:00提前至下午2:30,申購款項匯至集保指定帳戶之截止時間亦自下午3:30提前至下午3:00。
2. 集保為提高款項作業服務效率,將買回、孳息等款項比對時間點提前,以利縮短撥付款 項予投資人之時間,因此康和投顧之買回/轉申購收件時間也自下午3:00提前至下午2:30。
【作業時點調整比較表】
作業項目 | 調整前 | 調整後 |
以匯款方式繳交申購款: Ø申購收件時間 | 下午3:00 |
下午2:30 |
Ø款項入帳時間 | 下午3:30 | 下午3:00 |
以指定扣款帳戶繳交申購款: Ø申購收件時間 | 下午1:30 |
下午1:30(不變) |
Ø款項入帳時間 | 下午2:00 | 下午2:00(不變) |
買回/轉申購收件時間 | 下午3:30 | 下午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