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台灣集保結算所(下稱「台灣集保」)105年5月20日保結基國字第1050011942號來函辦理。
2. 為進一步強化投資人服務,節省投資人匯費成本,台灣集保自105年5月30日起,投資人外幣買回帳戶(或外幣配息匯入帳戶)為台灣集保收付銀行者(華南銀行、兆豐銀行、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台北富邦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台新銀行、永豐銀行、日盛銀行),可減免負擔包括匯款匯費(約台幣220元)及解款費用約台幣200~800元(實際金額依每家銀行規定),新作業產生之匯款匯費由台灣集保自行吸收。
3. 建議投資人多利用上述10家款項收付銀行帳戶進行基金之申購及買回,以享有前項之優惠。
4.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康和投顧客服中心:0800-086081,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