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總代理之瑞士及環球資產管理公司旗下瑞士寶盛亞洲股票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合併與終止在國內募集銷售乙案,業經金管會102年10月9日金管證字第1020038280號函核准在案,謹此公告。
一、為使基金投資架構最佳化、更加有效率及更具成本效益地管理投資及改善部位,經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審慎評估後,決定將本基金併入瑞士寶盛CHINDONESIA基金(未核備),於合併完成後將不再存續。本合併生效日為102年11月29日。
二、為因應合併作業之基金庫存核對進行,本公司將於102年11月27日至102年12月2日暫停本基金之申購與轉入交易(含定期定額申購)。投資人自即日起至民國102年11月26日下午3點前,可提出基金贖回、轉申購或基金停扣之申請,若未於暫停交易前提出申請,投資人所持有之資產將等值合併至瑞士寶盛CHINDONESIA 基金 (未核備)。投資人權益如下:
1.提出基金轉換、定期定額停扣並轉換申請:投資人可於上述指定時間內提出基金轉換或定期定額停扣並轉換申請,本公司將提供本基金既有投資轉申購本公司總代理之瑞士寶盛股票基金系列免轉換手續費之優惠。
2.提出基金贖回、定期定額停扣並贖回申請:投資人可於上述指定時間內,向本公司提出贖回申請。
3.若投資人未於最後贖回日前,提出贖回、定期定額停扣或基金轉換申請:則於102年11月29日營業時間結束後將投資人所持有本基金之單位數,自動轉換為等值瑞士寶盛CHINDONESIA 基金 (未核備)之股份;定期定額投資人除將102年11月29日營業時間結束後將所持有本基金之單位數,自動轉換為等值瑞士寶盛CHINDONESIA 基金 (未核備)之股份外,並於每個約定扣款日持續扣款買進合併後存續基金瑞士寶盛CHINDONESIA 基金 (未核備),直到投資人提出停扣申請為止。在基金合併後,由於存續基金未經主管機關核備,因此無法接受新申購與基金轉入之要求,亦不得要求增加扣款金額或增加扣款日期。
4.本基金合併後,原定期定額之投資人應逕依原定期定額投資契約辦理。
三、合併完成後,瑞士寶盛CHINDONESIA 基金 (未核備)將更名為「瑞士寶盛股票基金系列-亞洲關鍵基金(未核備)」。
四、若投資人對於本案有需要進一步說明,歡迎洽詢您的理財專員或致電本公司0800-086-081,由客服人員為您服務,謝謝!